工程结算编审
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 — 基于CECA/GC-3-2010和CECA/GC-7-2012 §9,覆盖工程结算的编制(三阶段)和审查(五阶段)全流程,涵盖总价/单价/成本加酬金三种合同类型的结算方法。
技能概述
依据标准:
- CECA/GC-3-2010 《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》
- CECA/GC-7-2012 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》§9
- 2024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§7-§10(合同计量、价款调整、期中支付、结算与支付)
适用范围: 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
业务阶段: 实施阶段、竣工阶段
三级责任: 编制人 → 审核人 → 审定人
核心约束: 严禁同一企业接受同一项目结算编制与审查 → CECA/GC-3 §1.0.5;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→ CECA/GC-3 §3.1.5;严禁滥用职权营私舞弊 → CECA/GC-3 §3.1.6
新标准新增: 施工过程结算(§10.2)、新增工程结算(§8.10)、返工工程计量(§7.6)
一、编制工作流(三阶段)→ CECA/GC-3 §4.1.1
阶段一:准备阶段 → CECA/GC-3 §4.1.2
- 1.1 收集结算编制依据 → CECA/GC-3 §4.2.2:
- 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的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
- 施工合同、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(最重要)
- 材料、设备采购合同
- 计价标准、计价方法、计价定额、价格信息 → 使用 [[cost-quota-database]]
- 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
- 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
-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
- 设计变更、工程洽商、索赔与现场签证
- 相关会议纪要
- 工程材料及设备中标价、认价单
- 双方确认追加(减)的工程价款
- 经批准的开、竣工报告或停、复工报告
- 1.2 熟悉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施工合同、施工图纸
- 1.3 掌握发承包方式、现场施工条件、计价标准、材料价格变化
- 1.4 对编制依据进行分类、归纳、整理
- 1.5 召集结算人员对结算内容进行核对、补充和完善
阶段二:编制阶段 → CECA/GC-3 §4.1.3
-
2.1 现场踏勘 → CECA/GC-3 §4.1.3-1:根据施工图或竣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踏勘,做好书面或影像记录
-
2.2 工程量计算 → CECA/GC-3 §4.1.3-2:
- 按招标文件、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
-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、措施项目、其他项目
-
2.3 计价(按合同类型选择)→ CECA/GC-3 §4.3.7:
总价合同 → CECA/GC-3 §4.3.8:
- 设计变更增减、工程洽商、工程索赔
单价合同 → CECA/GC-3 §4.3.9:
- 工程量按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确定
成本加酬金合同 → CECA/GC-3 §4.3.10:
- 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 + 酬金 + 税费
-
2.4 综合单价/单位估价分析表(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缺项、新材料/新设备/新工艺时)
-
2.5 工程索赔计算:按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、程序和计算方法
-
2.6 汇总计算:
- 分部分项工程费 + 措施项目费 + 其他项目费 + 规费 + 税金
- 初步确定工程结算价格
-
2.7 编写编制说明 + 计算技术经济指标
阶段三:定稿阶段 → CECA/GC-3 §4.1.4
-
3.1 编制初步成果文件
-
3.2 审核人审核 → 审定人审定 → CECA/GC-3 §4.1.5
-
3.3 编制人、审核人、审定人分别署名并签署执业印章
-
3.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
-
3.5 企业签署执业印章
-
3.6 编制成果文件:
- 封面 + 签署页
- 工程结算汇总表
- 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
- 单位工程结算表
- 工程结算编制说明(工程概况、编制范围、编制依据、编制方法、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说明、其他问题)
二、审核工作流(五阶段)→ CECA/GC-3 §5.1
阶段一:审查准备
- AP1. 收集审查资料(结算文件、合同、图纸、变更签证等)
- AP2. 制定审查计划(人员、时间、重点内容)
- AP3. 明确审查原则:合法、独立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
阶段二:审查实施
- AR1. 工程量审查:按竣工图重新计算或复核,重点查造价占比大的项目和隐蔽工程
- AR2. 单价审查:合同内项目按合同价;新增项目套用定额或编制补充单价;材料单价核查 → 使用 [[cost-quota-database]]
lookup_price - AR3. 费用审查:措施费按合同和实际;规费税金按规定 → 使用 [[cost-quota-database]]
get_fee_standard - AR4. 变更/洽商/索赔审查:程序合法性、资料完整性、计价准确性 — 严禁弄虚作假、高估冒算
阶段三:初步成果
- AR5. 编制审查对比表(送审金额 vs 审查金额 + 增减原因)
- AR6. 提出书面修改意见
阶段四:交换意见
- AR7. 与结算编制方沟通审查意见
- AR8. 对争议问题协商、核实、补充资料
- AR9. 确定审查结果
阶段五:定稿
- AF1. 编制结算审定签署表 → 审查单位、承包单位、委托单位、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
- AF2. 编制结算审查报告:概述→审查范围→审查原则→审查依据→审查方法→审查程序→审查结果(送审金额、审定金额、审减金额、审减率)→主要问题→建议
- AF3. 编制审查成果文件:
- 封面 + 签署页
- 工程结算审查报告
- 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(三方确认)
- 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
- 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
- 单位工程结算审查对比表
三、结算编制原则 → CECA/GC-3 §4.3
| 维度 | 分类 |
|---|---|
| 按合同类型 | 总价合同 / 单价合同 / 成本加酬金合同 |
| 按计价模式 | 定额单价法 / 工程量清单单价法 / 实物量法 |
| 按结算形式 | 竣工结算 / 分阶段结算 / 合同中止结算 / 专业分包结算 |
分阶段结算内容(用于价款支付)→ CECA/GC-3 §4.3.4
-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款
- 累积已完成工程价款
- 累计已支付工程价款
- 本周期计日工金额
-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
-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
-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
-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
- 根据合同应增减的其他金额
-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
四、前置阶段数据校验
结算前应确认以下前置数据:
| 校验项 | 数据来源 | 校验标准 |
|---|---|---|
| 施工合同价 | 合同文件 | 应为经评审的中标价或签约合同价 |
| 已审批变更累计金额 | 变更台账 → [[cost-change-management]] | 应与变更台账汇总一致 |
| 已支付进度款累计 | 支付台账 → [[cost-estimate-full-process]] §5.2 | 应与财务记录一致 |
| 质量保证金扣留 | 合同约定 | 按合同比例,不低于规定下限 |
| 预付款抵扣情况 | 合同约定 | 抵扣完毕或按约定比例 |
| 甲供材料金额 |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清单 | 应在结算中扣除 |
| 工期延误/提前 | 开竣工报告 | 如有违约,相关费用应一并结算 |
校验不通过的处理:数据缺失的应补充资料;数据不一致的应核实原因;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按法规或行业惯例处理。
五、质量门控
| 检查项 | 标准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成果文件格式 | 符合CECA/GC-7 §9.1 | CECA/GC-7 |
| 三级签章 | 编制人+审核人+审定人 | CECA/GC-3 §4.1.1 |
| 审定签署表 | 三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 | CECA/GC-3 §3.1.8 |
| 利益回避 | 不得同时编审同一项目 | CECA/GC-3 §1.0.5 |
| 再审查限制 | 不得接受再审查(行政审计除外) | CECA/GC-3 §1.0.6 |
| 成果文件保存期 | 成果10年/过程5年 | CECA/GC-7 §3.4.3 |
六、数据支撑
| 查询接口 | 用途 |
|---|---|
lookup_price(material, region) | 查询材料信息价/合同价 |
get_fee_standard(type, region) | 查询规费、税金标准 |
compare_historical(type, scale) | 类似工程结算指标对比 |
七、异常处理
| 异常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结算依据争议 | 以合同为准,合同不明按行业惯例或法规 |
| 竣工图与施工图差异大 | 以竣工图为准,需现场踏勘核实 |
| 发包方不配合签署 | 可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法律责任 |
| 结算超合同价 | 逐项分析原因(变更/调价/索赔/签证),专题汇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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